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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假工程骗取好处费——建筑领域诈骗手法

作者:集团综合办 来源:新华网 更新于:2015-12-23 阅读:

昨天举行的全市公安局经济犯罪支(大)队指挥员理论培训班上,经侦民警们以案说法,重点分析揭示了目前发生在建筑领域的诈骗犯罪手法。
    手法一:制造假工程骗取好处费。2002年4月至12月,田某谎称其叔叔系贵州某市领导,分管城建,系政府搬迁工程指挥部指挥长。他私自伪造印章,先后四次以跑工程为名,从一装饰公司骗取现金十余万元。经过两年多侦查,田刚于3月29日在渝北落网。
    手法二:虚构工程进行发包或对真实工程重复发包以诈骗保证金、资料费。江津市石蟆镇转龙村一社的黄某2003年底以来,以发包工程劳务项目收取工程保证金实施诈骗。他将某区法院集资楼、江津“聚英花园”等工程重复发包给市内10余家企业和个人,骗得保证金60余万元;他还将自己尚未签订的另外一个区法院工程发包,收取保证金20余万元。今年3月29日,黄被抓获。警方提示:建筑工程是否存在或已被发包,建筑管理部门均有记载,请注意到相关部门查询。
    手法三:成立虚假高资质建筑公司,专门接收挂靠公司,收取管理费。2001年11月,贵州人唐某伪造海南省海南公路工程公司营业执照等手续,在一路边小摊刻制合同专用章及法人私章,骗取工商登记,成立海南公路工程公司重庆分公司,不断对外签订合同,接受挂靠,收取管理费,大肆敛财。4月30日,唐被渝北警方逮住。
    手法四:设立建材商贸公司,骗取建材供货商好处费、其他公司办公用品和建筑装备。2004年2月,两男子持介绍信等证件,在某建材租赁公司租用建筑设备,价值30余万元。约定付租金时限到后,两男子消失。去年11月,两骗子之一罗某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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