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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十二件大事,发生在2015,影响着2016!

作者:集团技术部 来源:中国BIM培训网 更新于:2016-1-15 阅读:


建筑业十二件大事,发生在2015,影响着2016!

2015关键词四:四库一平台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7月制定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试行)》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各省市自治区的工程建设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诚信信息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动态记录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市场和现场行为,有效实现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的联动,全面实现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
“四库一平台”若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先规划内容,真正建立并运行,将在新资质/资质增项申请、资质动态监管、人员注册、项目投标和项目人员监管等建筑业方方面面将产生重大的影响,可以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现全行业可视化监管,挂靠等违法行为也将一眼看穿,无处藏匿,度川网络(微信公众号:建筑管理)也多次撰文提醒广大建筑业朋友们。
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披露的信息,截止2015年7月,全国包括北京、上海、江苏、安徽、湖南、四川、陕西、海南、天津、重庆、河北、河南、山西、浙江、福建、广东、甘肃、宁夏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了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央数据库的实时联通。而能否按原计划完成“2015年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实时联通”的建设目标,则还要让我们等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相关信息!
2015关键词五:营改增
按“十二五规划”的内容,2015年将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目标。而规划没有变化快,“营改增”在财政部有关领导讲话中从“完成”到“力争完成”再到“适时纳入”再再到“抓紧推进”。终于从“十二五”进入了“十三五”,2015年12月28日,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在京召开,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提出2016年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目前建筑业营业税税率为3%,对建筑企业“营改增”采用11%的税率后税负变化,部分企业可能面临税负增加问题。普华永道曾举例测算一家特级建筑总承包企业“营改增”后税负。该企业2012年已缴营业税约为4亿元。“营改增”后,则实际上缴纳的增值税可能将达到7.6亿元,比起之前的营业税几近翻倍。
“营改增”就是“营业税改增值税”,虽然仅是一个税种的改变,看似影响不大,但业内人士都清楚,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将对建筑业产生巨大影响,涉及建筑企业经营模式、组织架构、投标、采购、合同管理、财务管理等方方面面。甚至有专家称营改增将终结建筑业挂靠行为,其原因:1)计税方式:增值税不同于营业税,增值税是涉及销项税和进项税;2)联营挂靠的项目,采购等各项支出都是挂靠人自己管理,这样的情况下,建筑企业将面临无法取得进项税票的情况,同时因进项增值税票据不受企业控制,存在大量虚开增值税的风险,一旦发生,企业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将面临坐牢的风险。
2015关键词六:招投标改革
2015年7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扎实开展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法规[2015]1544号)。
试点类型和期限:在总结深圳市、昆明市先行先试经验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到浙江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甘肃省、广州市、宜宾市,各部门和各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继续推荐和申报。交易平台试点由各地方、有关行业协会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其技术规范推荐,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下组织实施,确保公开透明规范。本批电子招标投标试点的期限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
试点主要任务:政府综合试点侧重探索建立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共享服务体系和创新招标投标监管体制机制,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市场化竞争、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公开共享、规范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环境。试点的重点任务:一是构建规范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二是创新招标投标监管方式。三是营造良好制度环境。
电子招标投标上升为国家层面,国家电子招投标试点工作开始推进,架构形成全国互联互通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网络。适应互联网+大数据时代要求,通过开展试点,对电子招标投标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探索,有利于提高电子招标投标的广度和深度,推动招标投标行业转型升级。
这也标志着“互联网+”开始在招投标领域应用。国务院出台指导意见以来,“互联网+”迅速在各领域落地。在招投标领域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其直接成效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招投标效率,大层面上将有助于实现市场化竞争,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2015关键词七:建筑市场全国统一
一石激起千层浪!9月1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座谈会,在听取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孟凤朝关于为了在各地区投标而注册了200多个“空壳”子公司后,对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建筑市场应该是统一的市场,不能搞地方分割!”
9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通知,对打破地方保护、建立全国统一建筑市场做了相应规定。《规定》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中,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直接或变相实行以下行为:
(一)擅自设置任何审批、备案事项,或者告知条件;
(二)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任何费用或保证金等;
(三)要求外地企业在本地区注册设立独立子公司或分公司;
(四)强制扣押外地企业和人员的相关证照资料;
(五)要求外地企业注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六)将资质资格等级作为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区承揽业务的条件;
(七)以本地区承揽工程业绩、本地区获奖情况作为企业进入本地市场条件;
(八)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入省(市)手续;
(九)其他妨碍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的行为。
《规定》强调依法查处建筑企业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提出: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本地区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中,统一公布中标企业(包括通过直接发包方式确定的承包企业)项目班子人员信息,并将中标信息和现场执法检查相结合。在建筑市场监督检查时,重点核查项目班子人员与中标信息不一致、项目负责人不履职、建筑企业在多个项目更换项目负责人等行为,依法查处建筑企业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建筑市场地方保护由来已久,也为全国性有实力的建筑企业深恶痛绝,《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出台受到建筑市场广泛关注,《规定》已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建筑市场地方保护能否随着《规定》正式施行,而烟消云散,全国统一市场就此真正形成,还是时间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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