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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甘肃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11月(13届毕业生)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

作者:集团业务部 来源:甘肃省造价工程信息网 更新于:2016-4-6 阅读:

甘肃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11月(13应届毕业生)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包括2015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未办理初始登记人员),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登录甘肃工程造价信息网www.gsgczj.com.cn,打开“造价专业人员管理系统”窗口,按网上提示操作进入“造价专业人员管理系统”中的“初始登记”,填写并补充完善“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初始登记申请表”中的个人基本信息,按照表中“附件列表”上传有关证件,隶属关系按“省属”上传。
本次初始登记不需要提供任何纸质资料,全部在网上进行。初始登记时间为2016年 4月 1日至5月30 日。过期不办理初始登记的后果自负。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相关职业资格决定的通知》(建办人[2016]7号)的要求,登记完成后不再颁发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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