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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6年全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合格证明的通知

作者:集团业务部 来源:甘肃省建设厅 更新于:2017-1-3 阅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全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294号]文件精神,我中心于2016年12月30日收到人社厅考试中心移交证书,现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增项合格证明领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57分;建设工程规划及相关知识45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工程)57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52分。
二、领取证书相关要求:
1、省直属或中央驻甘企业由单位统一在省注册中心领取执业资格证,各地、州、市所属企业由市州建设主管部门统一领取。
2、领取资格证时必须提供合格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注册中心网站打印的承诺书(承诺书必须有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复核,领取增项合格证明除提供上述证件资料外,还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进行复核。
3、领证时经办人需出具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经办人从我中心网站下载领取资格证书人员花名册一份(见附件),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6、非考试单位领取的应征得原考试单位同意,持原考试单位出具的同意其他单位领取的介绍信方可领取。
三、领证时间: 2017年1月4日起(节假日不受理)

资格证合格人员.xls

增项证合格人员.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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