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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甘肃省注册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问题的通知

作者:集团业务部徐亚萍 来源:甘肃省建设厅 更新于:2017-4-20 阅读:

各市州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我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已经全面开展,因此注册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业已正常恢复进行,现将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近三年(含2017年)没有参加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已经注册人员,请抓紧时间参加继续教育,没有进行继续教育的,不能进行延续注册。
2、二级建造师注册有效期到期前30日,且完成了规定继续教育课时者,可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为三年。
3、2017年12月31日前注册有效期到期且没有做延续注册的,从2018年1月1日开始,系统将自动注销。注销后本人愿意重新注册的,须持有效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办理注册手续。
4、延续注册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从系统中打印申请表一份,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2)、有效劳动合同一份(本人签字),可提供复印件。
   (3)、通过系统上传继续教育证明扫描件,提供继续教育证明原件。
    市州受理的,由市州审核,汇总后上报省注册中心;省直单位直接上报省注册中心。
在延续注册过程中,上报申请材料不是本人签字的,经举报查证属实的,按《甘肃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办法》对企业进行处理,并予以通报,记入企业不良诚信记录,停止受理延续注册并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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