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企业版)
作者:王攀峰 来源: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信息网 更新于:2017-5-17 阅读:
一、新申请资质(取得工商部门法人营业执照且无任何资质的企业申请资质填写此项):
1、打开"资质申请管理";
2、按所申请的资质类别标准分别填写"基础信息管理"、"人员信息管理"、"机械设备管理信息(资质标准里无明确要求的可不填写)";
3、以上内容填写完后打开"企业资质申请",在"请选择申报事项"里选择要申请的资质类别,然后逐项核对并完善"基本情况"、"企业简介"、"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企业自有的机械设备"等申报信息,带"*"的必填项,需手动填写,核对后点击"保存信息",核对完后点击"资质申报"提交上报(系统会自动判断部分指标是否符合资质标准),打印《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在"企业资质办件查询"项里也可以打印。
4、到相关部门递交打印带有条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二、资质增项、升级(已取得建筑业资质的企业申请资质增项、升级填写此项):
1、打开"资质申请管理";
2、打开"企业资质申请",在"请选择申报事项"里选择要申请的资质类别,然后逐项核对并完善"基本情况"、"企业简介"、"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企业自有的机械设备"等申报信息,带"*"的必填项,需手动填写,核对后点击"保存信息",核对完后点击"资质申报"提交上报(系统会自动判断部分指标是否符合资质标准),打印《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在"企业资质办件查询"项里也可以打印。
3、到相关部门递交打印带有条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三、注意事项:
1、"企业资质申请"中显示的部分信息为自动获取,因此企业在申报资质前首先确保本企业的相关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信息、机械设备信息、工程业绩信息都已填写完整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入库。已入库但信息不完整的,需补全信息并提交审核入库后才能申报。
2、工程业绩信息可在"工程业绩申报"中进行补录,补录后由项目所在地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后即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工程业绩信息将自动进入企业工程项目库,企业在资质申报中进行点选。
3、申请公路、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资质,暂不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
4、申报资质升级不考核建造师、有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指标,但须考核技术负责人。申报最低等级资质须按资质标准考核相关人员。
5 、资质申请上报时,系统会自动根据本次所申请的相关专业及等级,判断部分指标是否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标准要求。如不满足,则无法提交给相应的主管部门进行审批,需到"资质申请管理"菜单去补全相关信息。
6、如提交的申请被主管部门退回,可以到办件查询菜单查看退回的原因,并可以调整后重新发起一个办件申请。同时,也可以查询受理后办件的办结结果。
7、如上报虚假人员、业绩等信息,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技术咨询电话:15101236352 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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