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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和人员信息录入的公告

作者:孙滢茹 来源:兰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更新于:2017-6-23 阅读:


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385号)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的通知》(甘建函[2015]357号)要求,各建筑业企业要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将企业全部综合信息、主要人员信息、业绩信息等数据录入到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把信息录入工作作为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重要内容。

各建筑业企业要高度重视资质和人员信息录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务必于2017830日前完成信息录入,201791日起我办将不再对企业录入信息进行审核,逾期未按时完成信息录入或录入信息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企业,将会自动视为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企业所持有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自行失效。望各企业见此公告后相互转告,按时准确完成企业资质和人员信息录入工作。

特此公告。

 

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

2016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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