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财税新规:福利多多,切莫错过!!!
作者:朱芸芸 来源:中丰建科集团 更新于:2017-9-7 阅读:
一、9月起,个人出租房屋可由受托单位代开发票
其他个人委托房屋中介、住房租赁企业等单位出租不动产,需要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以由受托单位代其向主管地税机关按规定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详情请点击
新政解惑>>>
“我的房子出租给其他人,需要给对方发票,可以由中介申请代开吗?”
办税指南>>>
二、9月起,相同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已备案的不需再办理!
2017年9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跨境应税行为,已按现有规定办理免税备案手续后发生的相同跨境应税行为,不再办理备案手续,完整保存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备查即可。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后续管理中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享受相关免税政策,对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应予补缴,并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详情请点击
新政便民>>>
“公司在俄罗斯提供软件技术服务,享受向境外纳税人提供技术服务的免征增值税优惠,此次明确不需逐笔备案,将大大减轻办税负担。”
“营改增”跨境应税行为相关免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三、减轻成本,9月起委托运输发生的成品油、通行费可抵扣!
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完成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符合规定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详情请点击
新政解惑>>>
“物流公司虽未实际承运,但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并收取运费承担承运人责任,属于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因此在提供运输服务时所支付的进项税允许纳税人依法抵扣。”
税总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其他进项抵扣>>>
哪些“普通发票”可以抵扣?哪些“专用发票”不能抵扣?分得清!
四、《公司法》最新司法解释9月起施行,股东滥用权力致利润不分配司法可干预!
司法解释(四)以股东权利保护和公司治理为主题,包括27条规定,涉及股东法定知情权、股东利润分配权、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等五个方面纠纷案件审理中的法律适用问题。解释(四)明确了股东请求公司分配利润的,应当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未提交的,人民法院原则上应当不予支持。>>>详情请点击
新政解惑>>>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过高薪酬,但公司不分配利润怎么办?”
法规解读>>>
法释[2017]16号解读: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
五、《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9月起施行!
2017年9月1日起开始试行《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1.未经行政登记不得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不能享有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2.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要办理行政登记;3.税务师事务所事项发生变更的,办理工商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要办理行政登记变更;4.税务师事务所注销工商登记前,先办理终止行政登记……>>>详情请点击
亿企赢温馨提示:办理以上事项均向所在地省税务机关提交相关材料。
六、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9月起试行!
2017年9月1日起,税务机关将对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在我国境内从事接受委托,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就涉税事项向委托人提供的税务代理等服务进行监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为委托人出具的各类涉税报告和文书应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签字,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未经行政登记不得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不能享有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详情请点击
七、外汇局加强反洗钱监管!
2017年9月1日起施行银行卡境外交易采集,9月2日首次报送9月1日境外交易信息。自9月起,境内发卡金融机构向外汇局报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全部提现和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不含)以上的消费交易信息。>>>详情请点击
金融业外汇管理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14号 关于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公告
八、销售熊猫普制金币免税名单9月生效!
自2017年9月1日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所辖分支机构等54家企业符合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的条件,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35加公司不符合销售熊猫普制金币免税条件将退出名单!>>>详情请点击
九、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简化!
2017年9月1日起,1.企业在申请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或乙级)资质,以及在申请资质延续、变更时,无需提供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等5项申报材料;2.无需提供股东出资协议等6项证明材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承诺;3.经取消和简化后,需提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书(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等7项材料。>>>详情请点击
建筑业简政放权相关政策>>>
建办市[2016]58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9月生效!
工伤预防费主要用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宣传和培训,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在保证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能力和储备金留存的前提下,工伤预防费的使用原则上不得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的3%,列入计划的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周期最长不超过2年。>>>详情请点击
关于工伤>>>
“工作时发生了工伤事故,取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费等补贴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伤保险相关政策>>>
人社部发[2017]58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
十一、海关总署:2017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再次修订!
近期,世界海关组织对2017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进行了部分修订,我国海关根据世界海关组织已发布的修订内容,同步调整了我国2017年版《税则注释》的相关内容,诸如《税则注释》第363页,品目29.39,注释条文,本页第1行、第3行、第5行都为仅英文修改,中文不需修改……以上修订内容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详情请点击
十二、2017年海关有关行政裁定公告9月生效!
1)2017年商品归类行政裁定[Ⅱ]公告最终裁定——“制动主缸”应归入税则号列8708.3099。
2)2017年原产地行政裁定[Ⅰ]的公告最终裁定——“安佳脱脂奶粉”为新西兰原产资格。
十三、《车辆购置税法》征求意见9月6日截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与《暂行条例》相比:1.车辆购置税税率仍为10%不变;2.取消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规定;3.新增了“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与实际不符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核定应纳税额”的规定……>>>详情请点击
亿企赢温馨提示:本次《征求意见稿》反馈时间截止至2017年9月6日。
十四、《信托登记管理办法》9月起施行!
《信托登记管理办法》设立9月1日至11月30日3个月的过渡期;在《办法》施行前已成立或生效的存续信托产品,18年6月30日(含)前到期的,可不补办信托登记;18年6月30日后仍存续的,应于18年7月1日前按照《办法》规定补办信托登记。>>>详情请点击
十五、中国-瑞士海关AEO互认9月1日起实施!
AEO即“经认证的经营者”,9月1日起AEO互认实施后,中瑞双方海关将同时给予两国AEO企业减少货物查验、评估为安全贸易伙伴、优先处置保证快速通关、指定海关联络员、贸易中断恢复时优先通关这5项优惠。>>>详情请点击
十六、9月1日起《海关货物查验记录单》不再限定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签字!
2017年9月1日起,对于机检查验正常放行货物,在机检查验结束后,可由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或运输工具负责人在《海关货物查验记录单》上现场签字或事后集中签字,海关不再限定由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签字确认。>>>详情请点击
亿企赢温馨提示:事后集中签字不得晚于机检查验完成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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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9月起,8类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下放!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宣布,9月1日起,饲料粉碎机械、建筑卷扬机、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预应力凝土用钢材、预应力混凝土枕、砂轮、钢丝绳、救生设备这8类产品将改由省级质监部门负责审批发证;之前受理的这8类产品生产许可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完成审批发证程序。
二、9月底前,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将得以实现!
人社部表示,9月底前将全面启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并联网运行,确保在线备案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全部实现直接结算。
三、9月底前,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联合发文称,9月30日前,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四、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9月上线!
民政部近日发文表示其组织开发的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一期)将于9月1日起对外提供信息发布服务。
五、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可折算为学分!
近日,教育部发文鼓励学校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明确学生参加学校认可的开放式网络课程学习的学分积累和认可制度;规定参加创新创业等活动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
六、9月1日起全面取消手机国内长途和漫游费!
9月1日起,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取消国内电话长途及漫游通话费。这意味着,9月份开始,国内手机通话资费都将一样,不再区分本地和外地长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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