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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资格预审及领取证书的通知

作者:赵志君 来源:中丰建科集团 更新于:2018-4-24 阅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75号)文件通知,现将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预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相关要求

凡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参加考试并通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合格资格。

对达到上述合格标准者,由各单位统一收集本单位预合格人员相关证件,由办事人员到我中心集中办理。对单位不统一组织资格复审事宜的预合格人员,可由该预合格者本人持相关证件原件前来办理资格复审及领取证书事宜。资格复审合格者,复审后即可领取资格证书。

1、资格复审受理时间:2018年4月18日至5月25日(节假日不受理)

2、预合格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

三、证书领取相关要求

为了更好的落实省政府"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对资格复审合格、符合下列要求人员,即可领走证书。

1、对达到上述合格标准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合格者,各相关单位可统一派人到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事大厅领取资格证书。领取证书时出具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领取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不统一组织领取,可由考试合格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原件自行领取证书。领取证书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承诺书(不需要单位盖章)、《领取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花名册》(不需要单位盖章);若委托他人代领,被委托代领人需提供考试合格人员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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