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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新政征询意见,可增加使用面积无需补缴地价

作者:广州日报 来源:广州日报 更新于:2019-11-7 阅读:

如何解决历史建筑活化利用中的痛点难点?6日,《广州市促进历史建筑合理利用实施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开始公示,其中提出多条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的创新性政策:放宽历史建筑使用条件,允许历史建筑增加使用面积或调整楼层层高;着力解决消防审批制约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的突出问题;落实历史建筑在城市更新中征而不拆,完善出让手续等。

亮点一:增加建筑使用面积无需补缴地价

广州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目前已经有26片历史文化街区、817处历史建筑,名城保护成为广州城市发展的重要战略。住建部于2017年开始在全国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目的是破解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中的瓶颈问题,探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新路径、新模式和新机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最大限度发挥历史建筑使用功能,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留中华文化基因。广州是10个试点城市之一。

《实施办法》首先放宽了历史建筑使用条件,促进活化利用。结合保护利用需要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历史建筑的使用价值和利用效益,在现行政策法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鼓励性使用功能的范围,特别是鼓励引入众创空间、文化创意、科技孵化、民宿客栈、特色餐饮等新业态。

为提高历史建筑的空间使用效率及适用性,允许在建筑内部合理、适度增加使用面积或调整楼层层高,在建筑外部定比例增加使用面积用于满足消防、市政等专业管理要求;历史建筑按照《实施办法》改变房屋使用用途和增加建筑使用面积,不计算容积率,不办理产权登记,无需补缴土地出让金。

亮点二:国有历史建筑租期可放宽至20年

值得关注的是,《实施办法》还明确:国有历史建筑可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进行合理利用,采用出租方式的,按规定实行公开招租,租赁期限可放宽至20年。非公益类中从事科创、文创、非遗、老字号、传统工艺或传统制造业展示以及市政府鼓励的其他业态,给予一年的免租期,第二年开始租金减半收取。

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国企物业单次出租年限一般为6年,“广州有些评上历史建筑的仓库产权就是国企的,如果想活化利用,只能签6年的租约,要投入几百万、上千万的费用,这样就想要参与活化利用的资金心里很没底。”

亮点三:将制定历史建筑的专门消防指引

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不适应历史建筑利用及历史文化街区提升需要,成为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的难点和痛点。广州万科方面就透露,在永庆坊项目中消防也是一大问题,“根据现行规定,历史街区基本无法满足消防要求,永庆坊项目很多都是专家会论证会的‘绿色通道’才解决这个问题的。”记者也了解到,永庆坊项目创新了适应性的消防保障措施,例如,设置3~4米宽的小型消防车车道,在消防车不能到达的地段设置供消防人员灭火救援的通道;结合主要消防车道增设2个消防栓,并利用现有河涌水系,沿河涌每隔80米设置一处机动消防泵取水点。

对于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消防问题,目前全国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住建部要求试点城市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原则,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政策举措。本次《实施办法》提出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适应历史建筑特点和保护需要的具体建设、管理要求和保障方案,而目前市住建局正在组织制定相关消防的技术指引和实施方案。并结合前期探索经验,对历史建筑提出提高耐火等级、完善内部改造、增设消防设施等具体防火安全措施要求。

亮点四:历史建筑征而不拆要明确保护责任

《实施办法》还落实了历史建筑征而不拆,完善出让手续等问题。在城市更新和新区建设组织土地出让过程中,对历史建筑征而不拆的,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经批准的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范围、保护要求、禁止使用功能、活化利用功能建议等内容纳入地块规划条件,并在出让合同中约定保留历史建筑的处置事项(含历史建筑的所有权归属)和保护责任。

同时,针对已收储未出让、已出让但未约定历史建筑保护事项的地块,《实施办法》提出了明确的责任告知、拆迁许可或征收决定调整、完善历史建筑确权登记手续等具体操作规定;并在城市更新中保护先行,设立不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专章,落实历史建筑等保护要求和具体措施,提出修缮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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