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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信息采集填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冯雪 来源:中丰建科集团 更新于:2021-4-7 阅读:

甘人社通〔2021〕117号 

   

各市州、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组织部,省直各部门、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省属各企业集团人事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6月前实现职称信息跨地区在线核验的工作要求,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6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信息采集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填报范围

(一)人员范围。各市州、省直各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在我省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通过“以考代评”方式取得职称、在外省和中央单位取得职称、涉密单位和涉密人员职称信息不列入信息填报范围。

(二)职称系列及层级。全省各系列(专业)按规定程序评审或认定取得的初、中、高级(副高、正高)职称。同一专业技术人员拥有各系列(专业)的初、中、高级(副高、正高)职称评审信息均须采集。

(三)采集年限。2018年(含2018年)之前在我省评审或认定的职称。

二、信息填报内容

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系统”)中建立“职称评审信息采集”模块,填报以下具体内容。

(一)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社保卡号、出生日期、取得职称时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

(二)职称信息。包括评审年度、证书编号、发证日期、首次聘任时间、职称系列、职称名称、职称级别、资格文件号、发证机构、发证单位行政区、评委会名称、评审专业名称、手机号、邮箱等。

(三)佐证材料。包括本人照片、职称证书、资格文件、评审(认定)表、其它等。

三、信息填报和审核流程

按照“个人填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职改办审核”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报送”的方式,登陆职称系统进行填报和审核。

(一)个人填报

由专业技术人员登录职称系统进行填报。

第一步:准备材料。准备职称证书、评审表(认定表)、职称资格文件等佐证材料复印件和1寸彩色照片等材料。具体要求:①职称证书、评审表(认定表)、职称资格文件等佐证材料复印件要加盖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分别扫描为单独的1个PDF;②资格文件应包含文头页、获得职称人员页和盖章页,职称证书和评审表需逐页复印;③佐证材料PDF须图片清晰,大小不超过2M。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佐证材料由本单位(部门)负责提供,非公组织、自由职业者、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佐证材料由相关评委会工作机构负责提供。评审表(认定表)按规定已装入本人档案,资格文件按规定由评委会工作机构发用人单位留存。

第二步:填报信息

1.在职称信息系统中有账号的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所属专业技术人员。

登录“http://www.gszcxt.cn/zcsb/ZsInformation”系统,输入个人证件号码和姓名,登录职称系统。按照填报要求,逐项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职称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拥有多个职称时,在页面右上角点击“新增”按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填写完毕并点击“保存”按钮后,页面上方会出现职称信息预览,点击“”或“”按钮可进行修改或删除,点击“提交”按钮,则将信息报用人单位审核。

2.在职称信息系统中没有账号的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按照《关于进行“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3号,可在省人社厅官方网站查阅)中,关于“分级建立所辖范围的下级组织机构”的相关规定创建单位账号(非公组织、自由职称业者、民营企业等单位账号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市州、县区档案托管机构或县区职改办或主管单位创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账号创建后,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第1点的步骤填报信息。

(二)单位审核

由各用人单位(档案托管机构)、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职改办职称系统管理员登录职称系统进行审核。

第一步:打开职称系统主界面(http://www.gszcxt.cn/,也可通过登录甘肃省人社厅官方网站,在首页点击“职称评审”按钮进入系统主页面),点击“职称评审管理”按钮。

第二步:用管理员账号、密码登录后,点击“职称评审信息采集”→“职称评审信息审核”按钮,对照历史资料,严格审核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的信息。

第三步:对有疑问的,注明原因后退回专业技术人员修改完善;对审核无误的,点击“审查确认”按钮逐级报送。

四、完成时限要求

人社部要求6月底前必须完成信息上报任务,我省的时限要求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须于2021年4月底前登录系统并完成填报;

(二)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须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信息的核实、审核等工作;

(三)各级职改部门务必于2021年6月20日前将辖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信息上传到职称系统。

五、明确职责

(一)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对个人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申报人实行“零容忍”,并列入职称申报评审“黑名单”。

(二)用人单位。各类企事业单位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严格审核本单位(部门)所属专业技术人员填报的职称信息,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有效。

(三)主管部门。各级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本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信息的审核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加强对采集填报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填报工作。

(四)职改部门。各级职改部门对辖区各部门审核报送的职称信息数据严格审核把关后,逐级报送上级职改部门审核。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职称数据信息采集工作是国务院办公厅、人社部明确的重点工作,事关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用人单位和各级职改办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成立工作专班,专门负责采集上报工作,做到应报尽报。

(二)靠实工作职责。未上报的职称信息将不能实现“网查”,由此带来的后果,将直接影响专业技术人才流动和职称的确认。取得职称的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要本着对组织、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主动参与,积极做好材料准备和信息填报工作。各用人单位要对本单位收集上报的职称信息真伪负责,各级行业主管单位要对审核通过的职称信息负责。对填报工作推进不力、进度缓慢,影响全省工作进度的单位,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工作督促指导力度,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广泛宣传,督促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填报工作,确保填报工作顺利推进。

在数据填报、审核、报送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与省职改办沟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人社厅职称管理处    刘  斌

电话:0931-8812515

职称系统技术支持      彭泽龙

电话:13919308210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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