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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作者:邢台市人民政府 来源:邢台市人民政府 更新于:2021-5-6 阅读:

从4月27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我市将加快绿色建筑专项规划落地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执行。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绿色建筑集节地、节水、节能、节材和环境保护、减少污染等优势于一身,在最低环境污染和最佳优化资源的基础上,关注健康和舒适,实现整体的和谐统一,充分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特性。我市全面普及绿色建筑,去年全市完成建筑节能专项验收407.26万㎡,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占比100%。据悉,今年我市将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相关内容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和控制指标,并纳入建设工程规划审查、批后管理和规划条件核实。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土地出让或者划拨时,将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确定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超低能耗建筑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在新建民用建筑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中,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和选用的技术。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在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严格落实公共建筑节能65%、居住建筑节能75%标准,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其中,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按照高于最低等级的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在城市新区、功能园区等区域规划建设中,突出绿色发展新理念,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建设绿色建筑和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达到50%以上,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达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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